各單位 :
1. 競聘條件
1.1.本競聘項目“關于臨高瀾江花園二三期項目選聘法律服務中介機構”已由海南德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批準實施,選聘人為海南德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F邀請各方參加該項目法律服務機構的競聘。
1.2.項目概況:臨高瀾江花園二、三期項目占地面積約為176400.78平方米(折合約264.6畝),位于臨高縣縣城,位于臨高縣瀾江新城武瀾路與臨富大道交匯處,是臨高新城區核心地段。建設項目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平均容積率為2.4,建設密度≦35%,建設高度≦100米。
1.3.項目名稱:臨高瀾江花園二、三期項目;
1.4.服務范圍:對海南德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臨高瀾江花園二三期項目合作提供法律服務,具體如下:
1.4.1根據我公司要求,提供本項目下一步合作具體實施方案及草擬合作相關合同文件;
1.4.2協助我公司與合作方就本項目合作、合同及協議進行談判磋商,出席相關談判會議;
1.4.2就本項目實施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方案實施(含合作路徑、利潤分配、工程管理、招投標管理、銷售管理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并草擬、審核、修訂相關文件;
1.4.3根據我公司要求,就項目相關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并提供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法律服務及咨詢服務。
1.5.服務周期:委托合同簽署之日起 至 臨高瀾江花園二三期項目新合作方案完成簽署相關合作協議之日止。
2. 競聘人資格要求
2.1本招標項目要求競聘人須具備的條件:
2.1.1資質條件:律師事務所須具備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需在海南本地設置總所或分所;
2.1.2人員要求:律師事務所應當指派不少于3名執業律師對選聘范圍內提供法律服務。
2.1.3負責人:明確法律服務具體負責人,負責人需具備律師執業資格證且具有5年以上的律師執業經驗(出具律所證明加蓋公章)。
2.1.4業績要求:
(1)擔任國有企業房地產公司常年法律顧問至少3家;
(2)提供過房地產合作開發項目非訴專項法律服務至少3個;
(3)代理過房地產合作開發訴訟案件至少3個。
以上業績需提供服務合同(訴訟案件業績提供服務合同或訴訟裁判文書)作為業績證明材料,加蓋律所公章。
3.選聘控制價:60000元 (含稅) 。
4.選聘有效期: / 。
5.合同條款和格式
具體詳見合同附件1。
6.選聘辦法
6.1.本次選聘采用合理低價法。
6.2.競聘人一家以上(含一家),開標有效。競聘人的報價高于控制價的為無效報價;同一家單位不得重復投標,否則作為無效投標。
6.3.競聘人的投標報價明顯低于其它競聘人或低于成本的為無效投標報價。競聘人排名按競聘人投標報價與所有競聘人的有效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的偏差率進行排名,偏差率低的排名優先,偏差率相同時以投標報價低的排名優先,投標報價也相同的抽簽決定排名。
6.4.排名第一的為中選候選人,如第一中選候選人放棄中選資格,則由第二中選候選人遞補,以此類推。如不足三家投標,只有兩名競聘人且符合競聘人資格條件的,選聘小組可結合報價情況確定低價者中選或重新選聘;如僅有一名競聘人且滿足競聘人資格條件,選聘小組可結合報價情況確定中標或重新選聘。
6.5.中選結果經審批后確定中選人。
7.競聘文件的遞交
7.1競聘文件的內容:
7.1.1報價函(加蓋公章原件,按規定的格式填報);
7.1.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復印件);
7.1.3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復印件,如有);
7.1.4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加蓋公章復印件);
7.1.4擬委派負責本項目的律師人員執業證書;
7.1.5業績等其他文件。
8.競聘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貼封條,并在封套封口處加蓋競聘人單位公章,封套上寫明:
項目名稱:
競聘人名稱:
競聘文件在 年 月 日 時 分前不得開啟;
競聘文件必須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 9 時 00 分前遞交至??谑袊d大道15A號全球貿易之窗17樓;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投標文件,選聘人不予受理。
9.聯系方式
選聘人:海南德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谑袊d大道15A號全球貿易之窗17樓;
郵 編: 571100 ;
聯系人: 王紅霞 ;
電 話: 19989820618 ;
辦公電話:0898-65809071 。
附件:1.法律服務中介機構比選競聘報價函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
3.報價文件簽署授權委托
4.法律事務委托合同(非訴訟)
海南德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